2013/05/14 02:46登於雅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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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果」是什麼?
從字面上簡單地看來,「因」就是「原因」,
「果」就是「前因所種下的後果」;
先者就是因,後者就是果,
宇宙真理不以地球時間為主,
如果離開地球來看的話,時間順序也就沒意義了。
所以後者發生的雖然是「果」,卻也是另一件事物的「因」,
也就是「因果」、「果因」,相互循環,沒有頭也沒有尾,
就像是一個"圓圈",你無法知道那裡是頭那裏是尾,
也可以說「果中有因,因中有果」,
是不容許你來分那個是前因那個是後果的,
因為時空是連續性、長久性的,人類的生命在宇宙中實在是很短促,
自然無法知道時空的開始與結束,人類根本無法截斷時空、停止時間,
來分別「前因」、「後果」。
所以此生你所得到的"際遇",便是上輩子所結下的「後果」,
而這個「後果」會促使你種下下一輩子的「後果」,
那這一輩子的「後果」便變成了下一輩子的「前因」。
而人並不只轉世投胎三世而已,可能是無以計數的"世",
所以也就無法去追認那個是「前因」那個是「後果」。
姑且不去管它那個是「前因」那個是「後果」,我們就以這一生來算吧。
此生的"際遇"就算是上輩子的「後果」好了,
所以每個人一出生為人就已經不平等,
有人出生在富裕的家庭裏,天生就有個有錢的父親;
有人會天生長得漂亮、俊俏又聰明;有人卻天生殘缺不全....。
這都是幾世前自己所種的「因」,如今成了「果」,
還得由你這一條「本靈」自己如數加利息地承擔下來。
人死了只是靈魂離開了肉體,靈魂本身是不死的,
它隨著業力再輪迴投生,千千萬萬世,
只是投生的肉體不同罷了,靈魂還是同一係,故稱「本靈」。
大家也許不知道,要成為夫妻比成為仇人更難上幾百倍呢,
所以這一輩子為何自己會與某一個人成為夫妻,
除了多少世以來所積成的恩怨外,還加上互相學習與考驗的課程。
也就是說,除了要了結幾世來的恩怨之外,
還要在了結恩怨的同時相互學習上輩子所沒學會的事,
如關愛對方、犧牲自我、互敬互諒等等課程,
也在結合的這一輩子互相「考試」,考下一輩子的"分數",
這輩子考得好,下輩子就舒服偷快,反之就苦痛萬分。
古時候的人們倫理道德抱得緊,社會保守、樸實,
人類投胎輪迴的「因果」也簡單很多,現代社會開放了,
貪圖享樂,追求虛榮,道德低落,倫理還過得去,
"隨緣"講多了就"隨便"起來,「男女關係」以愈複雜者為「時髦」,
男女相通,情投意合就"睡",翻臉就"散",
愛了就結婚,恨了就離婚,好像就是這麼一回事......。
幾千年來中國一向保守,古時候結婚好像就是一輩子的事,
離婚、休妻的也不多見,男人納妾,女人也較認命,
男女之間的恩怨也少了許多,幾千年來人類也愈來愈多了,
科技的發達社會的進步,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也就愈來愈近,
「男女關係」也就發生得愈快也愈複雜,也就累積了更多的「因果」。
拿古時候來說,絕大多數結了婚才有「性關係」,
"一夜夫妻"也都要算數的,所以「男女關係」較保守簡單。
而現代人婚前婚後有「性關係」的關係人,大多數一生不止一個,
有的交往一個月就分手,有的甚至七、八年也會分手,
如果以有「性關係」就算是「結婚」來算的話,
一生與你有「性關係」的人如果有十個人,時間長短不一,
那就算你此生結了十次婚,也就算你了結十世的恩怨,
不過事情並不是這麼簡單,「因果」可沒那麼容易了結的。
男女之間,相愛的時候,你儂我儂,天長地久;
相恨的時候,你死我活、誓不兩立,要分手又不甘心,不分手又苦痛萬分;
愛恨交集,互相折磨、報復、以苦為樂。
總是幻想著「羅蜜歐與茱莉葉」、「梁山伯與祝英台」那種偉大的愛情情操,
「偉大的愛是種殘酷的美」,
就是要那種偉大的愛,但不要殘酷的美,但是呢!
凡是要偉大的,一定要殘酷才會美,
如果「羅兄與茱妹」、「梁郎與祝娘」不是以殘酷的死亡為結局,
那來的「偉大的愛」?
如果再繼續演下去一定是天天吵架的小倆口,那可就不"美"了。
不平凡才會顯得偉大,還好大多數的人都很平凡,
才能「羅蜜歐與茱莉葉」一下以後就結了婚。
夫妻間的"相怨 "是最多最平常的了;
為什麼不早點回家煮飯,為什麼小孩子不管教好,
為什麼要熬夜打麻將喝酒,為什麼要借錢給他,
為什麼就不能多關心我一點,為什麼人家就可以做到你就做不到,
為什麼不早點通知我,為什麼這樣,為什麼那樣?
有太多太多的為什麼..。
因為人人"自私"、"自我";
當你埋怨他人的時候就是你"自私"、"自利"、"自我"的時候,
就是你不會設身處地先為他人著想,
不懂得犧牲的藝術與其偉大﹝擴大自己﹞的情操。
不要去要求這世上任何事都必須有相當的回報,
奉獻犧牲不求回報,要擴張"小小我"直到無限的"大我",
這才是真正的「愛」﹝大似宇宙之無限包容一切的愛﹞,
剛開始是很難試著去做,但只要每當你痛苦、不如意的時候,
將此「心念」執著提出來思考一下,一回生二回熟,
很快地你便能感覺到這種意念的功效,
這便是運用「心力」﹝只是去想一想而已﹞,
僅僅在短短不到一秒鐘的「一念之間」就能解救了你千百萬劫的苦痛。
筆者年輕的時候極端的「自我」,總以為這樣饞有個性、有品味、夠帥勁,
對「愛」的觀點也是自私自我,小到不能再小,完全的擁有,無怨無悔。
畢竟人總是曾年輕過、歷練過才懂得那"滋味"是什麼,
人們往往總是先為自己想,才會埋怨他人所做的一切。
再者,沒有「因果」的概觀,自然是無法去「認命」的,
事實既然已無法改變,何不試著去「認命」看看,
將會使你"恍然大悟",身心偷快,
這絕不是一般人所謂的"消極人生",
而是一種高境界大智慧的"超藝術人生",
"藝術"本就"不可以現實"視之,而"因果"、"認命",
這種超現實來積極提升你心中「善」的境界之「心理哲學」不正是"超藝術"嗎?
就試著去認為今生別人會如此對待你,
也是因為前世你曾如此對待過他人所致,
這一世你就必須來學習這種你上世沒學的事。
無論是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儒教、回教,
所要求人類去做的全都是「博愛」,
愛你的鄉人,甚至你的敵人、仇人,
以了結「因果」,修佛成道。
原諒他人,克己利人,不要乘人之危即可儘早了結因果,
反之將製造更多的惡「因果」而不自知....。
由此看來宗教實在是有存在的必要,
就像「Seven-Eleven」統一商店那樣到處都有,到處隨時都可教化人類。
所以「男女之間」、「夫妻之間」、「人與人之間」,
上輩子你負人,這輩子人負你
﹝這裡要特別注意:負債還錢,負情還愛,還要加上利息的﹞,
幾千百世來的恩怨能了結的就了結,
不能了結的只有等待來生「因果」來安排,
輕輕的一動念就又轉動了幾百世的恩恩怨恕,
如此反反覆覆,何時才能真正了結呢....。
既已成了夫妻,認命的認命,以清償「因果」為由,
互相包容、互敬互愛,因為你不知道是誰欠誰?
前世欠人的人,此生被人欺侮,但此生來討債而欺侮人的人,
也因此又結下了下一世的因果,下一世又輪到此生欺侮人的人來被人欺侮,
直到某一世結了"佛道法緣",而知道如何將「因果」了結,在家修持。
了結前世「因果」,也止了來世「因果」,皆大歡喜,
而且必須夫妻共修才能大圓滿,希望各位有時候多接觸有關佛道的事物,
多行善積德,不是光捐幾個錢就以為是行善積德,
最重要的還是在你的「心念」﹝一念之間﹞,時時心存善念,處處行善積德。
更重要的是能將小小的"自我"擴張至全宇宙之無限"大我",
直到回歸到「宇宙本位」不生不滅。
但一切的一切;在目前,你必須從你身旁的人做起,
許多人對外人比對自己人好,為什麼呢?
是不自私、有禮貌嗎?......才不是呢,
這是"愛面子",是個"超級自私",
將身旁的至規好友當成"理所當然",所以毫不在意。
你身邊最親近的人,就是與你生生世世結下「因果」最深的人,
所以是最難"對待" 的,
就從"善"待你身邊最令你討厭的人開始,來改"善"你的「心念」吧。
本文摘錄自《地球道場》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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