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等待中

謝謝親朋好友關心我被辭退後的情況 .


九月份在和政府代表 , 我的直接主管 Kat , 區域主管 Ann , 工作人員代表 Janine , 職業中心代表 Kim , 會談後的結論是 :


我雙手的傷害已經無法在繼續同樣的工作 , 而且目前也想不出適合我的工作 . 既然我不能做相同的工作 , 目前又沒有適合的工作可以安插 , 只有辭退我一途 . 但是因為我在同一個單位 , 年資已超過六年而又未滿八年 , 所以可以領五個月的遣散費 , 是每個月支付 , 資遣費是由資遣日開始算起 . 會談後我會收到一封通知信 , 上面寫明今天會談的結論 , 如果我有議建就可在規定日期內提出 , 如果我無議建 , 就會再收到正式的離職信 , 這期間大約是兩星期 .


在我收到離職信後 , 我必須影印一份寄給職業中心代表 Kim , Kim 會去聯繫有關單位研討我的情形後在給我通知 , 這大約須要兩個月時間 . 也就是說我會在二個月後收到 Kim 寄給我另外一次面談的通知信 , 那會是在十二月份的事了 .


所以目前我只有靜待 Kim 的信 , 在等待的期間我還是要每星期去復健一次 , 我希望自己很快復健到能勝任下一個新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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