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的是舊式公寓 , 是沒有電梯的 , 以台灣算法是六層樓 , 每層四戶 , 從底層要爬到頂樓送信 , 抬頭看看就腿軟 ( 如下圖 ) , 更何況郵差還要拿著整棟樓住戶的信件 , 衣服口袋裡還有一大串 , 所有要送信件的每棟公寓大門鑰匙 , 還要彎腰遞信件進門上面的信箱口 .
大約在 2009 年 8-9 月時 , 每戶人家都會收到郵差送信時附帶的廣告 (如下圖) , 內容是 :
丹麥議會在 2004 年決定 : 所有在 1974 年以前建築的樓房 , 都必須要在 (進大門處) 樓梯間 , 設立整棟樓住戶的信箱 , 最遲要在 2009 年 12 月 31日前把信箱建立好 .
信箱的建立 由誰 ? 如何 ? 放置在那裡 ?
信箱的設置必須由公寓管理委員會在 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 , 決定並設置好信箱 , 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上官方網站查詢 .
下圖的樣本 , 是大部分舊式公寓進入大門的樣子 ,
這棟公寓的信箱乾脆就釘掛在大門口外 , 方便了郵差送信 , 卻讓住戶要淋雨收取信件呦 .
我家公寓大門進口
我們公寓沒有遵守規定 , 直到元月 14 日才把新的信箱裝設好 , 16 日發送鑰匙 , 元月18 日正式啟用 .
丹麥郵差送信件時都是騎或推腳踏車 ( 2009 年度時我才看見一位騎五十CC摩托車的年輕郵差 ) , 還要彎腰把信塞入信箱 , 所以郵差的職業病大多數都是腰脊椎痛 , 政府這項新的規定對郵差來說是德政 , 可以減少職業病的發生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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