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阿玉他們搬家到另外一區,所以每星期來幫老爸洗澡一次的家服人員,也由原來的 A區換為 B區,家服人員當然也不一樣嘍。
當家服人員敲開門時,真有給我驚訝到 😱 ,居然是我十年前工作的同事;寒暄後才知我原先的「家服」工作區,因為政府縮編預算的計畫,將三個區並為二個區,也就是說三位區主管減成二位,家服的基本工作人員也由三個區並為二個區(所以阿玉現在的住處,也併入因服務區域擴大,由我原先工作的單位納為服務對象了),但是就一個區域單位來說,本身工作的範圍闊大了,工作量也就增加了嘍 😥 ¶µ©^@#$%&,小市民的工作心聲,工作量拼命的增加,薪水卻不見增加呀 嗚嗚嗚 😢~
約十年前因為是家服人員工作者,工作內容粗重工作動作又錯誤而受傷的我,在最先的一個月病假裡,工作單位嘗試看我能否回到原先的工作,【不能】!OK , 那就只能解聘嘍!然後就把我塞入政府機關,轉為生病者組成的 「疾病津貼」族群裡,每個月領的薪水為原薪資的 80~90% ;每月要和自己的輔導服務員固定面談一次,並且要去自己的家醫那裡看有何方法可治療自己的病情,也要簽訂一份同意書:讓政府輔導服務員可以上網到各人的家醫網站看自己治療病痛的各種情形。
這樣面談的情形持續約 3~6 個月後,輔導服務員會建議病患者自己提出自己可能可以做什麼樣的工作,這樣的狀況有二種,
一 . 自己不知道能做什麼的:通常大部分的病患都是無法在繼續原先的工作,在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的時候,政府輔導服務員和病患會先去一所和政府有簽約的公司,這公司有附屬許多種類的實習工廠,讓病患從最簡單的工作開始試探,自己能工作的容忍度,每二星期三方人馬(病患、政府輔導服務員、簽約實習工廠)再度會面討論實習的心得,是否繼續同樣的工作或是增加/減少/改變實習工作的種類還是 工作量。
二 . 自己知道能做什麼的:這時候政府輔導服務員直接和政府有簽約的公司連繫,有簽約公司的專員會和病患面談,問病患自認能做怎樣的工作,病患說明自身可能可以勝任的工作,並得到公司專員的認可後,公司的專員會去尋找病患可以勝任工作的實習地點後,再讓病患、公司的專員去實習地點面談可行性,及工作的內容和實習的時間;等病患開始實習後也是每二星期三方人馬(病患、簽約實習公司專員、簽約實習地點)在再度會面討論實習的心得,是否繼續同樣的工作或是增加/減少實習工作的種類還是工作量。
以上二項的實習都以三個月為一單位,而且在這期間還是繼續領「疾病津貼」過活,但「疾病津貼」只有一年左右的期限,過完這一年病患如果還是不能找到工作,就會被政府推到領「社會救濟金」的族群裡了,但是想要領領「社會救濟金」也是有條件的啦,就是一清二白沒橫產的人嘍。
我目前雖是領「社會救濟金」,但也是和領「疾病津貼」的過程一樣,也是要去做實習的工作,我選擇的是第二項目,直接由實習公司的專員去找實習地點並且開始實習工作,最~最~最~奇妙的是,實習公司專員找到的實習地點竟然是我 16-17年前工作過的地方,更奇妙的是還有當時和我一起工作的一位同事還在原地工作。
啊!呀!同段時間,遇到二個以前不同工作地點的老同事,感覺上命運真的 ^_~ 真的 O_O 很奇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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