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九月開始繼續上第二期丹麥文課的第一天時 , 因為新老師不知道我們的程度 , 在自我介紹完畢後 , 就給予測驗考試 : 聽寫 , 閱讀 , 各二份 , 並寫二篇短文 . 等到測試完我的二個手腕開始隱隱發痛 . 一星期二天的課 , 三個月下來因為家庭作業漸多 , 手腕的痛度逐漸增加 .
聖誕節收假上星期二開始上第三期的課 , 居然二天要寫二篇長文章 , 這樣一來我的二隻手腕受不了 , 晚上睡覺時常痛醒 , 所以我考慮要停止學丹麥文了 , 可是心裡又不想放棄 , 天人交戰 . 如果繼續讀不放棄 , 可能不到第三期結束 , 我的手已經報銷 , 每次學丹麥文都是半途而廢 , 這次真的想學到第三期並希望能考取得證明書 , 呀 !!! 煩惱ㄚ .
今天趁休息時候和老師說明 , 我可能不能繼續讀的原因是因為手腕又開始痛後 , 老師居然說 :那以後的家庭作業 , 妳看手腕的情況自己決定寫或不寫 .
哇 ! 就這麼簡單呀 , 害我失眠 , 還是我想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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